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991号(医疗卫生类190号)提案答复的函》,就权贞子委员提出的《关于将桑黄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提案》作出正式答复。答复函指出,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尚未批准注册以桑黄为原料的保健食品,桑黄也未被列入食药物质名单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及《中国药典》,但吉林省已发布桑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山东省已启动桑黄新食品原料申报工作。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“四步走”路径:开展系统研究、获批注册产品、提出目录调整建议、多部门联合审查,经审查符合要求后会同国家卫健